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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直教师公布】关于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作者:帮帮  来源:安徽教师考试网  日期:2023-04-13 09:11: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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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现将滁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4日 8:00—11:30、14:30—17:00;

地点:报考滁州二中、实验中学、田家炳学校考生在滁州市教体局一楼南面大厅(凤凰东路371号,联系电话:3042842)。报考苏滁高新区第一小学考生在苏滁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楼报告厅(双城路与苏州路交叉口东,联系电话:18705501176)。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格复审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业成绩单(网站截屏打印)等材料,并签署本人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

3.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培养院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并签署本人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

(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在“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s://zwfw.moe.gov.cn/mandarin/查询打印),并签署在录取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

3.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培养院校关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申请笔试费用减免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时相应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专业测试时间以滁州市教体局官网官微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根据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滁州市所属县(市、区)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前期招聘公告)。

附件1.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生承诺书及相关证明参考格式.doc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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