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国考小学《综合素质》模拟题及解析(6)由安徽教师考试网整理发布,欢迎关注安徽教师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jszycn),免费下载笔试、面试备考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对童年期的学生,在教学内容上应多讲一些比较具体的知识和浅显的道理;在教学方法上,多采用直观教具。这体现了教育要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 )特点。
A.稳定性 B.阶段性 C.不平衡性 D.个别差异性
2.儿童认知和思维的发展遵循先具体后抽象的规律,这反映了儿童身心发展的( )。
A.阶段性 B.不平衡性 C.顺序性 D.个别差异性
3.机体某--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以通过精神力量、意志、情绪状态对整个机体进行调节,帮助人战胜疾病和残缺,使身心依然得到发展。这表明个体身心发展具有( )。
A.顺序性 B.不平衡性 C.互补性 D.个别差异性
4.小学四年级新上任的班主任刘老师经过一个月的观察,总结了班里每个学生的特长,并据此展开有针对性的教学,刘老师的做法体现了尊重个体身心发展的( )。
A.互补性 B.阶段性 C.不平衡性 D.个别差异性
5.赵老师在一次家访中跟小军的父母说到小军虽然个子很高,但依然不成熟,这体现了个体身心发展的( )。
A.互补性 B.阶段性 C.不平衡性 D.个别差异性
6.学校派张老师参加省里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应扣除张老师500元的绩效工资。学校的这项规定( )。
A.节约了办学成本 B.加强了经费管理 C.体现了按劳取酬 D.侵犯了教师权利
7.某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推进当地教育发展,决定设置一批重点学校并给予财政、师资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设置重点学校有利于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B.设置重点学校有利于打造本地教育品牌
C.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无权设置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
D.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设置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
8.学生李某因在上课时嬉戏打闹,被班主任罚打手心30下。班主任的这种做法( )。
A.正确,有利于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B.错误,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C.正确,这是教师惩戒学生的权利
D.错误,对学生的体罚应当适度
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 )。
A.教育和保护 B.教育和处分 C.预防和惩戒 D.保护和管教
10.王某和郑某都是年满十周岁的小学生,两人在课间争吵扭打,老师未能及时制止,王某不慎击中郑某耳部,导致郑某失聪。在此事件中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
A.郑某及其监护人 B.王某和学校 C.郑某和学校 D.王某和其监护人
【参考答案】
1.B
【解析】题干中描述在童年期要讲解具体的浅显的知识,要采用直观教具,这说明要遵循童年期的年龄特征,所以是遵循了阶段性。故本题选B。
2.C
【解析】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性,就是在儿童随其年龄增长,身体和心理变化而普遍存在的特点。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无论其身体的发展和心理的发展,都表现出一种稳定的顺序,即发展的顺序性。例如,儿童身体发展方面,就整体结构的发展而言,其顺序是头部首先得到发展,而后是躯干和四肢的发展。儿童的认知和思维能力的发展,遵循着先具体后抽象的顺序。故本题选C。
3.C
【解析】互补性指的是个体某一方面机能的缺失可以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补充。精神力量、意志情绪状态等心理机能的超常发展可以弥补生理机能的缺失,这体现了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故本题选C。
4.D
【解析】由于个体身心发展存在个别差异性,因此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题干中刘老师的做法正体现了这一点。故本题选D。
5.C
【解析】小军身高方面已经成熟,但心理不成熟,这体现了不同方面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平衡性。故本题选C。
6.D
【解析】张老师参加省里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是在行使教师的进修培训权,扣除张老师500元绩效工资的做法,侵犯了教师的权利,所以是错误的。故本题选D。
7.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题干中该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行为不符合这一条规定,故本题选C。
8.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9.A
【解析】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的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故本题选A。
10.B
【解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中的王某年满十岁,应该对其造成郑某受伤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王某只有十岁,其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款规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学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题目中的老师面对学生课间的争吵扭打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学校对事件承担次要责任。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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